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四部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彰显了我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促进绿色发展、建设绿色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指导意见》提出了建设绿色丝绸之路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勾画出绿色丝绸之路的建设蓝图,并提出了加强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的路径和保障措施,是一份重要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一带一路”沿线多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生态环境复杂,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程度较高,普遍面临着工业化、城市化带来的发展与保护的矛盾。生态环保是服务、支撑、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可持续推进的重要环节。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加强生态环保相关工作,建设绿色“一带一路”,与国际绿色发展的趋势相适应,与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相契合,同时也顺应了发展中国家要求绿色发展、保护环境的现实需求,能够为“一带一路”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支撑和坚实保障。
2016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携手打造绿色丝绸之路。《指导意见》的发布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绿色丝绸之路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一带一路”总体建设的重点合作领域之一,建设绿色“一带一路”,打造“一带一路”生态环保高速路,有助于沟通民心、凝聚共识,助力沿线国家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工作的首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