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继“福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福建省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等荣誉之后,我公司荣膺由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总工会联合授予的“福建省第四批创新型试点企业”称号(闽科政﹝2011﹞14号《关于确定福建省第四批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知》)。
我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自2006年12月起开始启动,由省科技厅、经贸委、国资委、总工会四部门主持,前三批试点企业取得明显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入选后的企业需报送试点工作方案,并于两年后接受四部门的考核评估,试点成效显著、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将命名为“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的道路。
七年多来,公司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创新机制,促进了企业的和谐发展。作为中国环保产业骨干企业之一,公司形成了属于“鑫泽环保”自己的品牌特色,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拥有较高的知名度。此次,公司被认定为福建省创新型试点企业,是对我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的认可,是公司长期专注技术创新、重视知识产权管理所结出的硕果,标志着公司的自主创新之路迈上了新的台阶。
为确保创新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了“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小组”,该试点工作小组由公司主要分管领导、研发中心负责人、研发技术骨干及财务、人事人员共同组成。公司根据整体规划、中长期技术创新规划及项目要求,对试点工作小组及其责任进行分解,并将建立完善的试点工作保障措施,保证在“人、财、物、组织管理”等各方面,对开展试点工作予以全方位的支持。